日前,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肇庆市端州区主要道路“路长制”试行方案》,明确在端州区主要路段实行“路长制”城市治理工作模式。市直单位、端州区及街道主要领导当“路长”,每天到责任路段检查,全面负责道路、市政设施、市容市貌、交通秩序、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等进行综合管理,确保城市治理监管没有盲区、责任没有空白、管理没有漏洞,为全力冲刺、精准创文,打造整洁有序、美观靓丽、生态宜居的城市形象提供坚实保障。
实行“路长制”,既是我市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改善道路环境秩序,推动创文工作向更精更细发展的重要举措,也是推动城市环境整治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、靓丽化的一次尝试,有助于城市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。
根据《方案》,市创文攻坚指挥部成立城区主要道路管理“路长制”工作领导小组,由相关市领导、端州区主要领导担任总路长,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一级路长,端州区党政有关领导担任二级路长,端州区各街道党政有关同志担任三级路长。巡查最早从上午8时30分开始,至晚上11时。天宁路、宋城路、工农路、建设路、端州四路至六路等端州城区主要道路被划分为15个责任路段纳入巡查范围。
各级路长分别在上午、下午和晚上,分时段对负责的路段进行巡查,重点检查市容环境卫生、市容环境秩序、“门前三包”落实、保洁工作状况、执法队员在岗履职情况5项内容,负责禁止沿街店档占道经营、城市建筑物等乱涂乱画、机动车乱停乱放等9大类不文明现象,确保责任路段内实现市政道路无暴露垃圾、道路两旁无乱堆乱放、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等。
巡查期间,各级路长将对问题做好记录,能够当场处理的立即处理或劝导改正,需要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,可协调、指导、帮助解决,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。各级路长还可以督促主要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,检查职能部门履职情况,或对失职渎职情况进行收集反映。
目前,“路长制”在端州区实行,鼎湖区、高要区也将参照相关做法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。